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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省直机关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按照省文明办工作部署,根据省直文明办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选树省直机关第三届“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至11月。

二、选树范围及数量 

选树对象为在省直机关抗击疫情、扶贫帮困、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志愿服务优秀项目。选树表彰省直机关第三届“最佳志愿服务项目”20个。

三、推选条件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1年以上(含1年),参与人员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党员志愿者占比不低于80%。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当地或所在系统有较大影响,获得服务对象或主管部门认可,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发挥明显作用。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省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四、推选程序

1.组织择优推选

在层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于1022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含word和pdf盖章版)发至邮箱sdszwmb@163.com。联系人:许修海、戚儒升,联系电话:51771500。已获得省直机关或以上级别志愿服务荣誉的不得重复推荐。

2.材料审核和公示

省直机关文明办将对各部门单位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群众投票,接受社会监督,研究确定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建议名单,并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网进行公示。

3.发布先进典型

公示结束后,正式发布先进典型名单,授予“省直机关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发挥党员干部在志愿服务事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通过推选活动,树立一批志愿服务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集中展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的积极成效,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浓厚氛围。

3.发挥优势,做出成效。各部门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把开展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坚持需求导向,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发挥自身职能、技术、专业优势,开展多元化多层次志愿服务,久久为功,做出成效,推动省直机关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上报。

附件:“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



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

推荐单位:           

项目名称

 

开展项目的时间

 

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人数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概述

及亮点成效

(不超过1000字)

(需在第一段凝炼出主要亮点、成效不超过30字,用于网络投票简介

 

2张开展活动

的照片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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