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直文明办〔2019〕3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省直文明单位
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
按照省文明办和省直文明委工作部署,现对2019年度省级、省直文明单位新申报工作作出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要符合《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6年版)和《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管理条例》《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鲁直文明委〔2018〕4号)要求,总结考察2018年的工作,同时上报2019年度创建工作方案。省直文明办将重点跟踪考核2019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每个省直部门单位推荐上报数量不得超过2个。
2.申报省直文明单位,要符合《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管理条例》《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鲁直文明委〔2018〕4号)要求,总结考察2018年工作,同时上报2019年度创建工作方案。省直文明办将重点跟踪考核2019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每个省直部门单位推荐上报数量不得超过3个。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要根据上述要求进行认真的自查,填写申报表格,并报送负面清单,所有表格均需按照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在省直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系统提出申请。
2.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委要对本系统的申报单位进行认真考察,在申报表格及负面清单表上加盖机关党委公章,并以机关党委名义行文,报告申报情况。多个下属单位申报同一级文明单位的,请在报告中对申报单位进行排序。
3.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委将所属单位表格整理后,与机关党委文件一起制作成一个pdf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省直文明办邮箱sdszwmb@163.com,报送后请与省直文明办电话联系确认。
4.申报材料务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完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徐东田、戚儒升,电话:0531-51771500)
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省级文明单位申报表
2.省直文明单位申报表
3.负面清单统计表
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附件1
省级文明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
单位地址 |
|
|||
所属地市 |
省直 |
联系电话 |
|
|
近两年所获主要荣誉、奖励 |
|
|||
被命名为省直文明单位时间 |
|
|||
工作 情况 简介 |
(可正反面打印) |
|||
(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机关党委签章) 年 月 日 |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600字以内)包括:1、单位概况(单位类别、行政级别、机构编制、主要职能等);2、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员人数、组织机构、专职政工干部的配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附件2
省直文明单位申报表
单 位 名 称 |
|
||||||
通信地址 |
|
单位性质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
单 位 自 查 主 要 情 况 |
负责人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可正反面打印) 年 月 日 |
||||||
机 关党 委或 主管 单位 意 见 |
(机关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
||||||
省 直文 明委 审查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自查主要情况(600字以内)包括:1、单位概况(单位类别、行政级别、机构编制、主要职能等);2、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员人数、组织机构、专职政工干部的配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附件3
负面清单统计表
部门单位名称(行政章) 机关党委(盖章)
部门单位或 所属单位名称 |
处分种类 |
一般 干部 职工 |
领导 班子 成员 |
总人次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总人次 |
|
|
注:本表应如实填报考核年度内所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数量。无此类情况的,也要在左上空格填“无”。
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